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8

128.⑼圣言是结合

128.⑼圣言是结合的媒介,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就是主。圣言是主与人,并人与主用来结合的媒介,这是因为就其本质而言,圣言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并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就其属天和属灵意义而言,这种结合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参看《揭秘启示录》373483689881节)。由此可知,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完美婚姻;由于圣言来自主,来自主之物也就是祂自己,故可知,当人阅读圣言,从中汲取真理时,主会另外赋予他良善。事实上,人看不见影响他的各种良善,因为他出于自己的理解力阅读圣言,理解力只会从中汲取属于它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真理。主将良善联结于这些真理,对此,理解力出于被启示时所流入的快乐而有所感觉。不过,这种内在情形只发生在那些以变得智慧为目的来阅读圣言的人身上;而那些想要从圣言学习纯正真理,并用这些真理形成自己里面的教会之人就有变得智慧的目的。相反,那些阅读圣言只是为了博学的荣耀之人,以及那些以为仅是阅读或聆听圣言就能产生信仰,并有助于得救,由此阅读圣言之人,则不会从主获得任何良善。因为后者的目的是想凭圣言中丝毫不含真理的纯粹话语来拯救自己;而前者的目的是想因博学而出名,这种目的不会与任何属灵良善结合,仅仅与出于世俗荣耀的属世快乐结合。圣言因是结合的媒介,故被称为旧约和新约,约表示结合。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35

SS35.在《新耶路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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