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7.⑻但婚姻之爱、受精、生育、对幼儿的爱,以及发生在婚姻中并由婚姻引发的类似事件中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些问题对理解力来说太过深奥,以至于无法在它们上面投下一丝光明,除非首先了解对应关系。如果不揭示对应的概念,将其呈现在理解中,那么试图明白这一段所讲的内容是徒劳的,无论怎样解释它。至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如何存在一个对应关系,这在《揭秘启示录》,以及《属天的奥秘》中有详细论证,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论证得更详细。本书(326节)的记事也有相关内容。若不了解这种对应关系,我只能说几句对理解力来说似乎很模糊的话,即:婚姻之爱对应于对真正真理的情感,及其贞洁、纯粹和神圣;受精对应于真理的能力;子女的生育对应于真理的生育;对子女的爱对应于对真理与良善的守卫。由于在人里面,真理看似他自己的,主将良善联结于它,故显而易见,这些对应关系就在外在人或属世人和内在人或属灵人之间。不过,这些问题将在下文的记事中进一步被投以光明。
8.⑵从神发出的一种普遍感觉被注入到人类灵魂中,即存在一位神,祂是一。神的流注进入人里面,这从人们所公认的信条明显可知,即本为良善、存在于人里面并由他所行出的一切善事都来自神。全部的仁和全部的信也一样。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也就是说,行不出属于仁与信的任何事。这流注进入人的灵魂,因为灵魂是人至内在和至高的部位;神的流注进入灵魂,并从那里降至较低部位,根据接受程度而赋予它们生命。诚然,要构成信的真理通过聆听流进来,并因此被植入在灵魂之下的心智中。但凭借这些真理,人只是预备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灵魂而来的流注;预备的程度如何,接受的程度就如何,属世之信转化为属灵之信的程度亦如何。
有这样一种流注从神进入人的灵魂,即神是一。神性的一切,无论最普遍的,还是最细微的,都是神。由于全部神性凝聚为一,所以它必然在人里面启示一位神的观念。随着人被神提升至天堂之光,这种观念会日益强化。天使因自己的光而无法迫使自己说出“诸神”这个词。也正因如此,他们说话时,每句话的结尾都以一个单音符结束。
尽管神是一的观念被注入到所有人的灵魂中,但仍有很多人认为神的神性被分成了拥有相同本质的数份。这是因为所流入的这种观念在下降的过程中落入了与它不相匹配的形式中, 是形式本身造成了这种变化,如发生在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事物中的情形。赋予人生命和赋予一切动物生命的神是一样的;但接受者的形式决定了动物成为动物,人成为人。当人使自己的心智变成动物的形式时,同样的事会发生在人身上。太阳的流注进入各种树的情形也一样,它的效果因每种树的形式而各不相同;流入葡萄树的东西和流入荆棘的一样;不过,若荆棘被嫁接到葡萄枝上,这流注就会倒转过来,照着荆棘的样式行进。
矿物王国也有类似现象。照在石灰石上的光和照在钻石上的一样;但它照在钻石上会闪闪发光,而照在石灰石上则被熄灭。人的心智照其形式而经历各种变化,这些形式根据对神的信,连同它们从神接受的生命而从内在成为属灵的。信一位神会使心智的形式变得透明,如天使一般,相反,信多神则会使它们变得黑暗,如野兽一般。信多神和不信神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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