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7.⑻但婚姻之爱、受精、生育、对幼儿的爱,以及发生在婚姻中并由婚姻引发的类似事件中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些问题对理解力来说太过深奥,以至于无法在它们上面投下一丝光明,除非首先了解对应关系。如果不揭示对应的概念,将其呈现在理解中,那么试图明白这一段所讲的内容是徒劳的,无论怎样解释它。至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如何存在一个对应关系,这在《揭秘启示录》,以及《属天的奥秘》中有详细论证,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论证得更详细。本书(326节)的记事也有相关内容。若不了解这种对应关系,我只能说几句对理解力来说似乎很模糊的话,即:婚姻之爱对应于对真正真理的情感,及其贞洁、纯粹和神圣;受精对应于真理的能力;子女的生育对应于真理的生育;对子女的爱对应于对真理与良善的守卫。由于在人里面,真理看似他自己的,主将良善联结于它,故显而易见,这些对应关系就在外在人或属世人和内在人或属灵人之间。不过,这些问题将在下文的记事中进一步被投以光明。
453.死仁爱是这些人的特征:他们的信是死的,因为信如何,仁就如何。在信那一章已说明,它们构成一体。没有行为之人的信是死的,这可从雅各书(2:17,20)清楚看出来。而且,不信神,却信人,无论活人还是死人,并敬拜形像本身如神圣之人的信是死的,如外邦人惯常所行的。有这种信之人的祭品被拿来供奉给能施行神迹的形像,如他们所称呼的那样,是为了得救,被他们视为仁爱行为。然而,这些祭品就像扔进死人骨灰盒和棺材里的金银;确切地说,它们就像献给冥府守门狗的肉,或为了被摆渡到极乐世界而付给冥府渡神的费用。但是,那些不信神,只信自然之人的仁爱既不是不正当的,也不是伪的,而是死的,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它没有依附于任何信。它无法被称为仁,因为仁的性质取决于信的性质。从天上观之,这种人所具有的仁就像骨灰做成的面包,鱼鳞制成的饼,或蜡塑成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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