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6.⑺因此,天使与世人的婚姻里并没有丈夫与主,以及妻子与教会的对应关系。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不过,必须补充的是,表面上看,好像真理在教会起主导作用,因为从时间上说,它首先到来。正是由于这种表象使得教会的领袖看重属于真理的信,而不看重属于良善的仁。同样,学者看重属于理解的思维,而不看重属于意愿的情感。因此,仁爱之良善和意愿之情感的性质好像被葬于坟墓,有些人甚至如掩埋死人那样把土扬在它们上面,免得它们复活。殊不知,在教会起主导作用的,正是仁之良善。那些尚未因确认唯信构成教会,唯思维构成人而关闭从天堂通向理解力的途径之人,都能睁大双眼看到这一点。事实上,仁之良善来自主;而对人来说,信之真理则貌似来自他,这二者产生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这就是主说“我在他们里面,他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5:4,5)”的意思。由此明显可知,这结合就是教会。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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