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6

126.⑺因此,天使

126.⑺因此,天使与世人的婚姻里并没有丈夫与主,以及妻子与教会的对应关系。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不过,必须补充的是,表面上看,好像真理在教会起主导作用,因为从时间上说,它首先到来。正是由于这种表象使得教会的领袖看重属于真理的信,而不看重属于良善的仁。同样,学者看重属于理解的思维,而不看重属于意愿的情感。因此,仁爱之良善和意愿之情感的性质好像被葬于坟墓,有些人甚至如掩埋死人那样把土扬在它们上面,免得它们复活。殊不知,在教会起主导作用的,正是仁之良善。那些尚未因确认唯信构成教会,唯思维构成人而关闭从天堂通向理解力的途径之人,都能睁大双眼看到这一点。事实上,仁之良善来自主;而对人来说,信之真理则貌似来自他,这二者产生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这就是主说“我在他们里面,他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5:4,5)”的意思。由此明显可知,这结合就是教会。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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