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5.⑹丈夫不代表主,妻子不代表教会,因为丈夫和妻子二者一起才能形成教会。教会中有一个普遍说法,主是教会的头,所以丈夫是妻子的头。由此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丈夫代表主,妻子代表教会。主的确是教会的头,但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人,尤其合在一起的丈夫和妻子,才是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教会首先被植入男人,并通过男人被植入妻子;因为男人以其理解力接受真理,妻子则从这个男人接受它。不过,情况若反过来发生,就不符合正当秩序。然而,这种情况有时也会发生,但仅发生在那些不热爱智慧,因而不属教会的男人,或那些像奴仆一样唯妻子马首是瞻的男人当中。对此,请参看前言(21节)。
302.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表示人经主的改造与重生。“六日劳碌”表示与肉体及其情欲的争战,同时表示与恶和假争战,它们通过地狱被植入人内。“第七日”则表示人与主结合,并因此重生。在下文有关改造与重生的章节将说明,只要这样的争战继续,人就忙于属灵的劳碌;但当他重生后,就可安息。在此将这些重点列出来:
①重生类似一个人的受孕、在子宫内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②新生的第一步就是所谓的改造,这一过程涉及理解力;第二步则是所谓的重生,这一过程涉及意愿,并由此涉及理解力。③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④此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会进行争战,得胜的这一方会主宰另一方。⑤重生者会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等等。
就属灵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象征人的改造与重生,因为它们与主的劳碌、与地狱的争战、胜过地狱和随之而来的安息是一致的。主改造和重生人,使之变得属灵的方式,与祂荣耀祂的人身,使之为圣的方式是一样的。这就是“跟从祂”这一命令的含义。主有争战,它们被称为劳碌,这一点可从《以赛亚书》(53和63章)明显看出来。论及人时,类似的事也被称为“劳碌”,这一点可从《以赛亚书》(65:23)和《启示录》(2:2,3)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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