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5.⑹丈夫不代表主,妻子不代表教会,因为丈夫和妻子二者一起才能形成教会。教会中有一个普遍说法,主是教会的头,所以丈夫是妻子的头。由此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丈夫代表主,妻子代表教会。主的确是教会的头,但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人,尤其合在一起的丈夫和妻子,才是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教会首先被植入男人,并通过男人被植入妻子;因为男人以其理解力接受真理,妻子则从这个男人接受它。不过,情况若反过来发生,就不符合正当秩序。然而,这种情况有时也会发生,但仅发生在那些不热爱智慧,因而不属教会的男人,或那些像奴仆一样唯妻子马首是瞻的男人当中。对此,请参看前言(21节)。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