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23

123.主将良善附着

123.主将良善附着并联结于人所获得的真理;原因在于人无法貌似凭自己取得良善,良善不为他所见。这是因为,良善不是光的产物,而是热的产物,热只能被感受到,而无法被看到。因此,人在其思维中看到真理时,鲜少反思从意愿之爱流入并赋予真理生命的良善。妻子也没有反思自己的良善,而是反思丈夫对她的倾向,这种倾向取决于丈夫的理解力朝向智慧的提升。妻子在丈夫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将她从主所得来的良善附着上去。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人从主获得真理,主照着此人对该真理的应用,因而照着他愿意智慧地思考,进而智慧地生活而将良善联结于该真理。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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