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⑸人从由主发出并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获得真理,主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起来;主就这样在人里面形成教会。人从作为一体由主发出的良善与真理获得真理,这是因为他将其当成自己的来接受,并当成自己的归给自己。他貌似凭自己思考真理,同样貌似凭自己出于真理说话。事实的确如此,因为真理就在理解之光中,故而人能看到它。人在看到自己或自己心智里面的事物时,并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因为他没法像看到进入肉眼视觉的事物那样看到它的流入,故以为它原本就在自己里面。这种表象是神赐给人的天赋,以使他能成为一个人,并有一个相互结合。另外一个原因是,人生来就有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本能,这种本能会接受赋予他知识、聪明和智慧的真理。由于女性通过男性的真理被造,且婚后会越来越形成为对它的爱,故可知,她也将丈夫的真理融入到自己里面,并将它与自己的良善结合起来。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的意愿意图。原因在于,行为是认知和意愿的产物。思维使人说话,意愿使人行动;因此,言语就是思维在说话,行为就是意愿在行动。由于这就是一切言与行的起源,因此毋庸置疑,身体犯罪就是意愿和思维这二者在犯罪。事实上,人能悔改身体层面所犯的罪行,却仍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就像砍下了坏树的树干,却将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但若连这根也毁了,情况就不同了;当人同时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罪恶时,其情形也是如此。人能通过省察自己的思维而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因为意图将自身显明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人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行淫、偷窃、作假见证,并渴望这些事,乃至想要亵渎神、圣言和教会等等时。他若继续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查究自己要不是因为害怕法律和损毁名声,是否会犯下这些恶行,若经查究后,决定不再意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是罪,那么就真的从内心悔改了。若他以这些邪恶为乐,同时完全可以自由去做,但仍停止并放弃,则更是如此。若反复这样做,他就会发现,他从这些恶中所得到的乐趣不再有吸引力,最终送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想要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为我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
凡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中的邪恶之人,就像人适时连根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好让主神救世主所撒的种子寻到好土,长出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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