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⑸人从由主发出并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获得真理,主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起来;主就这样在人里面形成教会。人从作为一体由主发出的良善与真理获得真理,这是因为他将其当成自己的来接受,并当成自己的归给自己。他貌似凭自己思考真理,同样貌似凭自己出于真理说话。事实的确如此,因为真理就在理解之光中,故而人能看到它。人在看到自己或自己心智里面的事物时,并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因为他没法像看到进入肉眼视觉的事物那样看到它的流入,故以为它原本就在自己里面。这种表象是神赐给人的天赋,以使他能成为一个人,并有一个相互结合。另外一个原因是,人生来就有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本能,这种本能会接受赋予他知识、聪明和智慧的真理。由于女性通过男性的真理被造,且婚后会越来越形成为对它的爱,故可知,她也将丈夫的真理融入到自己里面,并将它与自己的良善结合起来。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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