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⑷主与教会的婚姻所生育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真理是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的源头;良善是爱、仁和一切情感的源头。主通过教会所生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这是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些在祂里面不是二,而是一。除了在主里面并且就是主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主发出。在“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一章已说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主发出,流入人内,并照属教会之人的心智状态和生活方式被接受。人凭真理拥有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凭良善拥有爱、仁和一切情感。这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皆关乎真理与良善。而且,人由两种官能构成,即意愿和理解;意愿是接受良善的器皿,理解是接受真理的器皿。爱、仁、情感属于意愿;理解、感知、思维属于理解;这一点无需论证之光,因为理解本身就能光照这种说法。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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