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没有必要证明,主通过教会所生的并非其它后代,因为凭理性就能看出来,无需证明。事实上,一切良善与真理皆从主发出,而接受它们并将其付诸于功用的,是教会。天上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皆关乎良善与真理。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众子和众女”表示各种真理与良善;“众子”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真理,“众女”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良善。所以,在圣言中,被主重生的人就称为“神的儿子”、“天国之子”、“从祂生的”;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妇人所生、被提到神那里的“男孩”(启示录12:5)具有同样的含义(参看《揭秘启示录》543节)。正因“众女”表示教会的善行,所以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以色列和犹大的“女儿”。这些“女儿”不是指任何人的女儿,而是指对教会所拥有良善的情感(参看《揭秘启示录》612节)。此外,主还称属祂教会的人为“兄弟姐妹”(马太福音12:49;25:40;28:10;马可福音3:35;路加福音8:21)。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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