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没有必要证明,主通过教会所生的并非其它后代,因为凭理性就能看出来,无需证明。事实上,一切良善与真理皆从主发出,而接受它们并将其付诸于功用的,是教会。天上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皆关乎良善与真理。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众子和众女”表示各种真理与良善;“众子”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真理,“众女”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良善。所以,在圣言中,被主重生的人就称为“神的儿子”、“天国之子”、“从祂生的”;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妇人所生、被提到神那里的“男孩”(启示录12:5)具有同样的含义(参看《揭秘启示录》543节)。正因“众女”表示教会的善行,所以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以色列和犹大的“女儿”。这些“女儿”不是指任何人的女儿,而是指对教会所拥有良善的情感(参看《揭秘启示录》612节)。此外,主还称属祂教会的人为“兄弟姐妹”(马太福音12:49;25:40;28:10;马可福音3:35;路加福音8:21)。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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