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教会被称为母,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说: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何西阿书2:2,5)
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就是厌弃丈夫的母亲。(以西结书16:45)
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哪里呢?(以赛亚书50:1)
你的母亲如栽于水旁的葡萄树,多结果子。(以西结书19:10)
上述经文中的“母亲”是指犹太教会。
耶稣伸出手指着门徒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马太福音12:48-50;马可福音3:33-35)
主的门徒表示教会。
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有祂的母亲。耶稣见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当自己的母亲接走了。(约翰福音19:25-27)
这段经文表示,主并不认马利亚为祂的母亲,而是认教会为祂的母亲。因此,主叫她“妇人”,称她是门徒的母亲。马利亚之所以被称为这门徒,也就是约翰的母亲,是因为约翰代表仁之善行方面的教会;这些才是其实际行为上的教会。这也是为何经上说那门徒就当自己的母亲接走了的原因。从《揭秘启示录》(5—6,790,798,879节)一书可以看出,彼得代表真理和信仰,雅各代表仁爱,约翰代表仁爱的行为;十二使徒一起代表教会的各个方面(233,790,903,915节)。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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