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教会被称为母,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说: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何西阿书2:2,5)
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就是厌弃丈夫的母亲。(以西结书16:45)
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哪里呢?(以赛亚书50:1)
你的母亲如栽于水旁的葡萄树,多结果子。(以西结书19:10)
上述经文中的“母亲”是指犹太教会。
耶稣伸出手指着门徒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马太福音12:48-50;马可福音3:33-35)
主的门徒表示教会。
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有祂的母亲。耶稣见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当自己的母亲接走了。(约翰福音19:25-27)
这段经文表示,主并不认马利亚为祂的母亲,而是认教会为祂的母亲。因此,主叫她“妇人”,称她是门徒的母亲。马利亚之所以被称为这门徒,也就是约翰的母亲,是因为约翰代表仁之善行方面的教会;这些才是其实际行为上的教会。这也是为何经上说那门徒就当自己的母亲接走了的原因。从《揭秘启示录》(5—6,790,798,879节)一书可以看出,彼得代表真理和信仰,雅各代表仁爱,约翰代表仁爱的行为;十二使徒一起代表教会的各个方面(233,790,903,915节)。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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