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教会被称为母,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说: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何西阿书2:2,5)
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就是厌弃丈夫的母亲。(以西结书16:45)
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哪里呢?(以赛亚书50:1)
你的母亲如栽于水旁的葡萄树,多结果子。(以西结书19:10)
上述经文中的“母亲”是指犹太教会。
耶稣伸出手指着门徒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马太福音12:48-50;马可福音3:33-35)
主的门徒表示教会。
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有祂的母亲。耶稣见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当自己的母亲接走了。(约翰福音19:25-27)
这段经文表示,主并不认马利亚为祂的母亲,而是认教会为祂的母亲。因此,主叫她“妇人”,称她是门徒的母亲。马利亚之所以被称为这门徒,也就是约翰的母亲,是因为约翰代表仁之善行方面的教会;这些才是其实际行为上的教会。这也是为何经上说那门徒就当自己的母亲接走了的原因。从《揭秘启示录》(5—6,790,798,879节)一书可以看出,彼得代表真理和信仰,雅各代表仁爱,约翰代表仁爱的行为;十二使徒一起代表教会的各个方面(233,790,903,915节)。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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