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⑵主还被称为父,教会被称为母。主被称为父,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救赎主。(以赛亚63:16)
耶稣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父。(约翰福音12:45)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9)
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17:10)
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14:10,11,20)
《揭秘启示录》一书已充分说明,主与祂的父为一,就像灵魂与肉体为一;父神从天而降,取了人的样式,是为了赎回和拯救人类;其人的样式就是那称为被差到世上来的圣子。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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