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⑵主还被称为父,教会被称为母。主被称为父,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救赎主。(以赛亚63:16)
耶稣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父。(约翰福音12:45)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9)
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17:10)
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14:10,11,20)
《揭秘启示录》一书已充分说明,主与祂的父为一,就像灵魂与肉体为一;父神从天而降,取了人的样式,是为了赎回和拯救人类;其人的样式就是那称为被差到世上来的圣子。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的意愿意图。原因在于,行为是认知和意愿的产物。思维使人说话,意愿使人行动;因此,言语就是思维在说话,行为就是意愿在行动。由于这就是一切言与行的起源,因此毋庸置疑,身体犯罪就是意愿和思维这二者在犯罪。事实上,人能悔改身体层面所犯的罪行,却仍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就像砍下了坏树的树干,却将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但若连这根也毁了,情况就不同了;当人同时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罪恶时,其情形也是如此。人能通过省察自己的思维而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因为意图将自身显明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人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行淫、偷窃、作假见证,并渴望这些事,乃至想要亵渎神、圣言和教会等等时。他若继续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查究自己要不是因为害怕法律和损毁名声,是否会犯下这些恶行,若经查究后,决定不再意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是罪,那么就真的从内心悔改了。若他以这些邪恶为乐,同时完全可以自由去做,但仍停止并放弃,则更是如此。若反复这样做,他就会发现,他从这些恶中所得到的乐趣不再有吸引力,最终送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想要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为我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
凡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中的邪恶之人,就像人适时连根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好让主神救世主所撒的种子寻到好土,长出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