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⑵主还被称为父,教会被称为母。主被称为父,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救赎主。(以赛亚63:16)
耶稣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父。(约翰福音12:45)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9)
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17:10)
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14:10,11,20)
《揭秘启示录》一书已充分说明,主与祂的父为一,就像灵魂与肉体为一;父神从天而降,取了人的样式,是为了赎回和拯救人类;其人的样式就是那称为被差到世上来的圣子。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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