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⑵主还被称为父,教会被称为母。主被称为父,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救赎主。(以赛亚63:16)
耶稣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父。(约翰福音12:45)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9)
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17:10)
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14:10,11,20)
《揭秘启示录》一书已充分说明,主与祂的父为一,就像灵魂与肉体为一;父神从天而降,取了人的样式,是为了赎回和拯救人类;其人的样式就是那称为被差到世上来的圣子。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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