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⑵主还被称为父,教会被称为母。主被称为父,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救赎主。(以赛亚63:16)
耶稣说: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父。(约翰福音12:45)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9)
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17:10)
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14:10,11,20)
《揭秘启示录》一书已充分说明,主与祂的父为一,就像灵魂与肉体为一;父神从天而降,取了人的样式,是为了赎回和拯救人类;其人的样式就是那称为被差到世上来的圣子。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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