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6章 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关系
116.此处之所以论述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关系,是因为若缺乏关于它的知识和理解,几乎没有人能意识到,就其源头而言,婚姻之爱是神圣,属灵和属天的,它出自主。诚然,在教会,有些人声称,婚姻和主与教会的婚姻有某种关系,却不了解这种关系的性质。所以,为了将这个主题呈现出来,以至于在某种理解之光中被看到,有必要详细论述构成主的教会之人所体验并在他们里面的神圣婚姻。此外,享有婚姻真爱的,正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不过,要解开这个秘密,须将本章分成以下若干节:
⑴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娘和妻子;主与教会的结合,并教会与主的相互结合被称为婚姻。
⑵主还被称为父,教会被称为母。
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
⑷主与教会的婚姻所生育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真理是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的源头;良善是爱、仁和一切情感的源头。
⑸人从由主发出并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获得真理,主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起来;主就这样在人里面形成教会。
⑹丈夫不代表主,妻子不代表教会,因为丈夫和妻子二者一起才能形成教会。
⑺因此,天使与世人的婚姻里并没有丈夫与主,以及妻子与教会的对应关系。
⑻但婚姻之爱、受精、生育、对幼儿的爱,以及发生在婚姻中并由婚姻引发的类似事件中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⑼圣言是结合的媒介,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就是主。
⑽教会来自主,就在靠近祂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当中。
⑾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其智慧的状态。
⑿由于教会来自主,故婚姻之爱也来自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95.我在接下来的部分(403-405)将证明,每个人自受造、因而自出生时起,就被赋予这三种爱。若安排得当,它们会使人日益完善,否则,就会使人日益败坏。现在仅说明:如果天堂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胸、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和脚底,那么这三种爱就是井然有序的。我在前面数次提及,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三层。人从最高层注目于神,从第二层或中间层注目于尘世,从第三层或最底层注目于自己。由于心智是如此构造的,所以它能因着注目于神和天堂而被提升或自我提升;也能因着注目于尘世及其自然界朝各个方向两边延伸或自我延伸;还能因着注目于地面和地狱而下沉或自行下沉。身体的视觉在这些方面则复制了心智的视觉,因为它也能仰视、环视和俯视。
人的心智就象通过楼梯相连的三层楼房。顶层住着天堂天使,中间层住着世人,底层住着恶灵。若人的这三种爱安排得当,他就能随意上上下下。当上到顶层时,便与天使相伴,如同其中的一员;当由此下到中间层时,便与世人相伴,如同天使般的人;当他再往下时,便与恶灵相伴,如同世俗之人,他教导、责备并驯服他们。
当人的这三种爱安排得当时,它们还会如此自我协调:最高层的爱,即天堂之爱,居于第二层的爱,即尘世之爱的内部,并经由这爱而居于第三层或最底层的爱,即自我之爱的内部。居于内部的爱还能随意支配居于外部的爱。所以,如果天堂之爱居于尘世之爱的内部,并经由这爱而居于自我之爱的内部,那么这人就会通过天堂之神在各层履行服务。这三种爱的功能就象意愿、理解力和行动。意愿作用于理解力,并在此为自己寻求使它产生行动的手段。在接下来的部分会看到有关该主题的更多内容,那里将会证明,这三种爱若安排得当,会使人日益完善,否则,会使人败坏和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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