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16

第6章 主与教会的

第6章 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关系

116.此处之所以论述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关系,是因为若缺乏关于它的知识和理解,几乎没有人能意识到,就其源头而言,婚姻之爱是神圣,属灵和属天的,它出自主。诚然,在教会,有些人声称,婚姻和主与教会的婚姻有某种关系,却不了解这种关系的性质。所以,为了将这个主题呈现出来,以至于在某种理解之光中被看到,有必要详细论述构成主的教会之人所体验并在他们里面的神圣婚姻。此外,享有婚姻真爱的,正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不过,要解开这个秘密,须将本章分成以下若干节:

⑴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娘和妻子;主与教会的结合,并教会与主的相互结合被称为婚姻。

⑵主还被称为父,教会被称为母。

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

⑷主与教会的婚姻所生育的属灵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真理是理解、感知和一切思维的源头;良善是爱、仁和一切情感的源头。

⑸人从由主发出并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获得真理,主将这真理与良善结合起来;主就这样在人里面形成教会。

⑹丈夫不代表主,妻子不代表教会,因为丈夫和妻子二者一起才能形成教会。

⑺因此,天使与世人的婚姻里并没有丈夫与主,以及妻子与教会的对应关系。

⑻但婚姻之爱、受精、生育、对幼儿的爱,以及发生在婚姻中并由婚姻引发的类似事件中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⑼圣言是结合的媒介,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就是主。

⑽教会来自主,就在靠近祂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当中。

⑾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其智慧的状态。

⑿由于教会来自主,故婚姻之爱也来自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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