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12

112.最后,天使取

112.最后,天使取出第九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隔间的同胞将我们的判断力集中到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两个题目上,即: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在细微地讨论婚姻之爱的源头时,为避免我们的推理模糊不清,我们将性爱(sexual love)区分为属灵、属世和肉体的:我们所说的属灵性爱指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它是属灵的;我们所说的属世性爱指的是多配偶的爱,因为它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肉体性爱指的是淫乱之爱,因为它纯粹是肉体欲望。当我们以最敏锐的判断力审视婚姻之爱时,发现这爱只可能存在于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之间;它自创世时就是属天和至内在的,是一切善爱的灵魂和父亲;它被吹入我们的始祖(first forefathers),并能被吹入基督徒。此外,它联结的能力如此强大以至于能使两个心智合而为一、两个人好似一个人。这就是“他们成为一体”的意思。《创世记》清楚表明,这爱自创世时就被吹入: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

它能被吹入基督徒,这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耶稣说,难道你们没有读过,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46

这里说的就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至于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从理论上认为,它是由心智的相似性和一致性产生的。因为当两个心智在婚姻生活中逐渐融合时,他们的思维从灵性上(spiritually)彼此亲吻,并将其活力或性能力注入他们的身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S(瑞典)。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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