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12

112.最后,天使取

112.最后,天使取出第九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隔间的同胞将我们的判断力集中到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两个题目上,即: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在细微地讨论婚姻之爱的源头时,为避免我们的推理模糊不清,我们将性爱(sexual love)区分为属灵、属世和肉体的:我们所说的属灵性爱指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它是属灵的;我们所说的属世性爱指的是多配偶的爱,因为它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肉体性爱指的是淫乱之爱,因为它纯粹是肉体欲望。当我们以最敏锐的判断力审视婚姻之爱时,发现这爱只可能存在于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之间;它自创世时就是属天和至内在的,是一切善爱的灵魂和父亲;它被吹入我们的始祖(first forefathers),并能被吹入基督徒。此外,它联结的能力如此强大以至于能使两个心智合而为一、两个人好似一个人。这就是“他们成为一体”的意思。《创世记》清楚表明,这爱自创世时就被吹入: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

它能被吹入基督徒,这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耶稣说,难道你们没有读过,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46

这里说的就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至于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从理论上认为,它是由心智的相似性和一致性产生的。因为当两个心智在婚姻生活中逐渐融合时,他们的思维从灵性上(spiritually)彼此亲吻,并将其活力或性能力注入他们的身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S(瑞典)。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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