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天使取出第八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隔间的同胞没有找到婚姻之爱的最终源头,因为它在心智的最内层隐藏得太深了。即便最出色的智慧,恐怕也无法在这爱的源头上投下一丝光明。我们做了许多猜测,但讨论它的微妙之处却是徒然的,我们不知道我们的猜测是空洞的瞎想还是合理的判断。所以,若有人想从心智的至圣所去探明它的源头,将其摆在眼前,建议他求助德尔斐神谕。我们曾在其源头之下深思这爱,发现它在心智中是属灵的,在那里就像涌出甘流的源头。它从心智流入胸腔,在此变得快乐,被称为博爱之心(a love of the heart)。就其本身而言,博爱充满友谊,并出于完全倾向于相互友情而充满信任。当婚姻之爱经由胸腔再往下降时,它就变成了性爱(sexual love)。若一个年轻人在脑海中反复思想这些及类似的事,如他为自己优先选择一位异性,而不要其他人时的情形,婚姻之爱的火焰就在他心中被点燃了。这火焰因是婚姻之爱的初次燃起,故就是它的源头。至于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承认唯一的源头就是爱情本身,因为爱情与性能力是不可分割的伴侣。不过,它们具有这样的特点:有时这一个在先,有时那一个在先。当爱情在先,其活力或性能力跟随它时,二者都是高尚的,因为这时,性能力是婚姻之爱的活力。但是,若性能力在先,爱情跟随它时,二者都是下流的,因为这时,爱情来自肉体的性能力。因此,我们根据爱情下降或上升、因而从源头发展到目标所遵循的秩序来判断它们各自的品质。”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D(丹麦)。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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