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天使取出第八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隔间的同胞没有找到婚姻之爱的最终源头,因为它在心智的最内层隐藏得太深了。即便最出色的智慧,恐怕也无法在这爱的源头上投下一丝光明。我们做了许多猜测,但讨论它的微妙之处却是徒然的,我们不知道我们的猜测是空洞的瞎想还是合理的判断。所以,若有人想从心智的至圣所去探明它的源头,将其摆在眼前,建议他求助德尔斐神谕。我们曾在其源头之下深思这爱,发现它在心智中是属灵的,在那里就像涌出甘流的源头。它从心智流入胸腔,在此变得快乐,被称为博爱之心(a love of the heart)。就其本身而言,博爱充满友谊,并出于完全倾向于相互友情而充满信任。当婚姻之爱经由胸腔再往下降时,它就变成了性爱(sexual love)。若一个年轻人在脑海中反复思想这些及类似的事,如他为自己优先选择一位异性,而不要其他人时的情形,婚姻之爱的火焰就在他心中被点燃了。这火焰因是婚姻之爱的初次燃起,故就是它的源头。至于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承认唯一的源头就是爱情本身,因为爱情与性能力是不可分割的伴侣。不过,它们具有这样的特点:有时这一个在先,有时那一个在先。当爱情在先,其活力或性能力跟随它时,二者都是高尚的,因为这时,性能力是婚姻之爱的活力。但是,若性能力在先,爱情跟随它时,二者都是下流的,因为这时,爱情来自肉体的性能力。因此,我们根据爱情下降或上升、因而从源头发展到目标所遵循的秩序来判断它们各自的品质。”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D(丹麦)。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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