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天使取出第八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隔间的同胞没有找到婚姻之爱的最终源头,因为它在心智的最内层隐藏得太深了。即便最出色的智慧,恐怕也无法在这爱的源头上投下一丝光明。我们做了许多猜测,但讨论它的微妙之处却是徒然的,我们不知道我们的猜测是空洞的瞎想还是合理的判断。所以,若有人想从心智的至圣所去探明它的源头,将其摆在眼前,建议他求助德尔斐神谕。我们曾在其源头之下深思这爱,发现它在心智中是属灵的,在那里就像涌出甘流的源头。它从心智流入胸腔,在此变得快乐,被称为博爱之心(a love of the heart)。就其本身而言,博爱充满友谊,并出于完全倾向于相互友情而充满信任。当婚姻之爱经由胸腔再往下降时,它就变成了性爱(sexual love)。若一个年轻人在脑海中反复思想这些及类似的事,如他为自己优先选择一位异性,而不要其他人时的情形,婚姻之爱的火焰就在他心中被点燃了。这火焰因是婚姻之爱的初次燃起,故就是它的源头。至于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承认唯一的源头就是爱情本身,因为爱情与性能力是不可分割的伴侣。不过,它们具有这样的特点:有时这一个在先,有时那一个在先。当爱情在先,其活力或性能力跟随它时,二者都是高尚的,因为这时,性能力是婚姻之爱的活力。但是,若性能力在先,爱情跟随它时,二者都是下流的,因为这时,爱情来自肉体的性能力。因此,我们根据爱情下降或上升、因而从源头发展到目标所遵循的秩序来判断它们各自的品质。”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D(丹麦)。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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