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10

110.天使取出第七

110.天使取出第七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在隔间,借着窗户透过来的光,我们同胞因着默想婚姻之爱而使我们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判断变得活跃。谁没有因这爱兴奋过?当我们满脑子是这爱时,它同时不也充满我们整个身体吗?我们判断这爱的源头来自它的快乐。有谁知道或曾知道,若不凭爱的快乐和愉悦,就难觅爱的踪迹?婚姻之爱的快乐在其源头被感觉为祝福、幸福和快乐,随着它的行进而被感觉为愉悦和满足,在最低层则被感觉为无上的快乐。因此,当心智、因而身体的内层为这些快乐的流注而打开时,两性情爱就产生了。而婚姻之爱的出现,要等到这爱的初始气场通过开始订婚而从观念上发展这些快乐之时。至于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它由这爱的能力产生,并从心智流入身体。因为每当心灵感觉、作用,尤其体验出于这爱的快乐时,它就凭其头部中的所在处而存在于身体里面。我们由此判断出性能力的强度及其交替的恒常性。另外,我们还从家族推断性能力的活力。它若在父亲身上表现优秀,同样在继承它的后代身上表现优秀。理性加上经验表明,这种优秀能力通过传递而重现、继承和沿袭下去。”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F(法国)。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