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10

110.天使取出第七

110.天使取出第七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在隔间,借着窗户透过来的光,我们同胞因着默想婚姻之爱而使我们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判断变得活跃。谁没有因这爱兴奋过?当我们满脑子是这爱时,它同时不也充满我们整个身体吗?我们判断这爱的源头来自它的快乐。有谁知道或曾知道,若不凭爱的快乐和愉悦,就难觅爱的踪迹?婚姻之爱的快乐在其源头被感觉为祝福、幸福和快乐,随着它的行进而被感觉为愉悦和满足,在最低层则被感觉为无上的快乐。因此,当心智、因而身体的内层为这些快乐的流注而打开时,两性情爱就产生了。而婚姻之爱的出现,要等到这爱的初始气场通过开始订婚而从观念上发展这些快乐之时。至于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它由这爱的能力产生,并从心智流入身体。因为每当心灵感觉、作用,尤其体验出于这爱的快乐时,它就凭其头部中的所在处而存在于身体里面。我们由此判断出性能力的强度及其交替的恒常性。另外,我们还从家族推断性能力的活力。它若在父亲身上表现优秀,同样在继承它的后代身上表现优秀。理性加上经验表明,这种优秀能力通过传递而重现、继承和沿袭下去。”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F(法国)。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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