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1

11.这一系列事件结

11.这一系列事件结束后,有声音从天上传来,对拿号筒的天使说:“从所有这些人中挑出十个人,带到我们这里来。我们从主那里听到,祂要预备他们,以便三天之内我们天堂的热和光,即爱和智慧不会伤害他们。”于是,十个人被挑选出来,跟在天使后面。他们沿着陡峭的山路爬上一个山冈,又从这里攀上一座大山,那些天使的天堂就在这大山之巅。此前,这大山在他们看来,遥远得如同云中的穹苍。大门为他们敞开,当他们经过第三道岗哨时,引领他们的天使急忙赶到社群或天堂的君主面前,宣告他们的到来。君主回应说:“带上我的几个随从,告诉他们,我欢迎他们的到来,把他们领到我的前院,给他们每人配一个房间和卧室。再从我的侍臣和仆人中抽出几个人伺候他们,满足他们的愿望。”这一切照所吩咐的都安排妥当了。当他们被天使带进来后,就询问可不可以拜见君主。天使回答说:“现在是早上,中午之前见不到他。在此之前,所有人都在忙于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但你们被邀共进午餐,那时你们会和我们的君主一同坐席。在此期间,我会将你们带到他的宫殿,见识里面的壮丽辉煌。”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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