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08

108.天使从从银鼎

108.天使从银鼎里取出第五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同胞在桌旁充分运用我们心智的理性能力,探究了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并凭理性仔细检查,发现并肯定:婚姻之爱除了以下事实外,没有其它源头,即:出于藏在心灵和身体密室中的煽动物和由此产生的刺激物,每个男人在经历各种眼目情欲后,内心最终锁定他所倾向的一位女性,直到他的激情因她而逐渐火热。从这时起,他的热逐渐发展为一连串的火焰,直到它变成一团火。在此状态下,性欲(sexual lust)被逐出,婚姻之爱取而代之。当年轻的新郎因这火而炽热时,他没有意识到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会永远消退。因为他缺乏能教导他的经验,不知道它的力量会衰竭,欢娱过后爱情会变得冷淡。因此,婚姻之爱的源头来自婚礼前的最初热情,这也是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然而,婚礼过后,其性能力会交替燃烧,时强时弱。不过,它仍会持续到老,并以恒定的节奏时强时弱,因为它会被谨慎所约束,而从尚未净化的心灵洞穴迸发出来的欲望会被抑制。事实上,欲望是智慧的先导。这就是我们对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和持续的判断。”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P(波兰)。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