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天使从银鼎里取出第五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同胞在桌旁充分运用我们心智的理性能力,探究了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并凭理性仔细检查,发现并肯定:婚姻之爱除了以下事实外,没有其它源头,即:出于藏在心灵和身体密室中的煽动物和由此产生的刺激物,每个男人在经历各种眼目情欲后,内心最终锁定他所倾向的一位女性,直到他的激情因她而逐渐火热。从这时起,他的热逐渐发展为一连串的火焰,直到它变成一团火。在此状态下,性欲(sexual lust)被逐出,婚姻之爱取而代之。当年轻的新郎因这火而炽热时,他没有意识到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会永远消退。因为他缺乏能教导他的经验,不知道它的力量会衰竭,欢娱过后爱情会变得冷淡。因此,婚姻之爱的源头来自婚礼前的最初热情,这也是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然而,婚礼过后,其性能力会交替燃烧,时强时弱。不过,它仍会持续到老,并以恒定的节奏时强时弱,因为它会被谨慎所约束,而从尚未净化的心灵洞穴迸发出来的欲望会被抑制。事实上,欲望是智慧的先导。这就是我们对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和持续的判断。”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P(波兰)。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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