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天使从银鼎里取出第五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同胞在桌旁充分运用我们心智的理性能力,探究了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并凭理性仔细检查,发现并肯定:婚姻之爱除了以下事实外,没有其它源头,即:出于藏在心灵和身体密室中的煽动物和由此产生的刺激物,每个男人在经历各种眼目情欲后,内心最终锁定他所倾向的一位女性,直到他的激情因她而逐渐火热。从这时起,他的热逐渐发展为一连串的火焰,直到它变成一团火。在此状态下,性欲(sexual lust)被逐出,婚姻之爱取而代之。当年轻的新郎因这火而炽热时,他没有意识到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会永远消退。因为他缺乏能教导他的经验,不知道它的力量会衰竭,欢娱过后爱情会变得冷淡。因此,婚姻之爱的源头来自婚礼前的最初热情,这也是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然而,婚礼过后,其性能力会交替燃烧,时强时弱。不过,它仍会持续到老,并以恒定的节奏时强时弱,因为它会被谨慎所约束,而从尚未净化的心灵洞穴迸发出来的欲望会被抑制。事实上,欲望是智慧的先导。这就是我们对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和持续的判断。”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P(波兰)。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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