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天使从银鼎里取出第五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同胞在桌旁充分运用我们心智的理性能力,探究了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并凭理性仔细检查,发现并肯定:婚姻之爱除了以下事实外,没有其它源头,即:出于藏在心灵和身体密室中的煽动物和由此产生的刺激物,每个男人在经历各种眼目情欲后,内心最终锁定他所倾向的一位女性,直到他的激情因她而逐渐火热。从这时起,他的热逐渐发展为一连串的火焰,直到它变成一团火。在此状态下,性欲(sexual lust)被逐出,婚姻之爱取而代之。当年轻的新郎因这火而炽热时,他没有意识到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会永远消退。因为他缺乏能教导他的经验,不知道它的力量会衰竭,欢娱过后爱情会变得冷淡。因此,婚姻之爱的源头来自婚礼前的最初热情,这也是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然而,婚礼过后,其性能力会交替燃烧,时强时弱。不过,它仍会持续到老,并以恒定的节奏时强时弱,因为它会被谨慎所约束,而从尚未净化的心灵洞穴迸发出来的欲望会被抑制。事实上,欲望是智慧的先导。这就是我们对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和持续的判断。”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P(波兰)。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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