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06

106.接着,天使从

106.接着,天使从银鼎里取出第三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隔间的同胞讨论了婚姻之爱兴起的原因,发现其主要原因和婚姻兴起的原因一模一样;因为婚前,婚姻之爱并不存在;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当一个人热恋或疯狂爱上一个少女时,他会全心全意地想把她作为一种最爱的产业来占有。一旦得到少女的许诺,他看待她,如同自我看待自我。这就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这一点从每个男人对情敌所表现出的狂怒和对侵犯其爱情者的嫉妒明显看出来。然后,我们又认真思考了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以三比二的优势得出这样的结论:与妻子在一起时的活力或性能力来自某种性开放。我们从经验得知,两性情爱的性能力比婚姻之爱的更强劲。”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I(意大利)。一听到这话,有喊声从桌旁响起:“把这张纸扔了,再从银鼎里拿一张。”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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