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之后,天使将手伸入银鼎,从里面取出第二张纸,从中读到内容如上:“我们隔间的同胞一致认为:婚姻之爱的源头和婚姻的源头是一样的。婚姻是法律规定的,以约束人对通奸的天生欲望,免得它毁灭灵魂,毒害理性心智,败坏行为,并以疾病掏空身体。通奸是野兽而非人的行为,是兽性,而非理性,是野蛮人的行径,非基督徒所为。婚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这类行为是危险的,婚姻之爱则与婚姻一同发展。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也一样,它取决于弃绝任意淫乱的贞洁。原因在于,对只衷爱自己妻子的人来说,这种活力或性能力就限于一个女人,因此被收聚在一起,可以说集中起来。这便使它变得高尚,并通过剔除杂质使之成为精华,否则,它就会分散,流向四面八方。我们五人中有一位牧师还补充预定的观念,作为这种活力或性能力的一个原因,他说:‘婚姻不是预定的吗?既如此,由此而来的后代和生育他们的各种能力不也是预定的吗?’他认定这个原因,还为此发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B(荷兰)。听到这话,有人以嘲弄的语气说:“预定论!好一个性无能的借口。”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