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之后,天使将手伸入银鼎,从里面取出第二张纸,从中读到内容如上:“我们隔间的同胞一致认为:婚姻之爱的源头和婚姻的源头是一样的。婚姻是法律规定的,以约束人对通奸的天生欲望,免得它毁灭灵魂,毒害理性心智,败坏行为,并以疾病掏空身体。通奸是野兽而非人的行为,是兽性,而非理性,是野蛮人的行径,非基督徒所为。婚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这类行为是危险的,婚姻之爱则与婚姻一同发展。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也一样,它取决于弃绝任意淫乱的贞洁。原因在于,对只衷爱自己妻子的人来说,这种活力或性能力就限于一个女人,因此被收聚在一起,可以说集中起来。这便使它变得高尚,并通过剔除杂质使之成为精华,否则,它就会分散,流向四面八方。我们五人中有一位牧师还补充预定的观念,作为这种活力或性能力的一个原因,他说:‘婚姻不是预定的吗?既如此,由此而来的后代和生育他们的各种能力不也是预定的吗?’他认定这个原因,还为此发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B(荷兰)。听到这话,有人以嘲弄的语气说:“预定论!好一个性无能的借口。”
522.一切罪恶若不移除,就仍留在人身上;人若留在自己的罪恶中,就无法得救。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邪恶无法被移除,除非主在那些信祂且爱邻舍之人身上作工。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述,尤其信那一章清楚看出来。那里(362-367节)说明:主、仁、信构成一体,就像生命、意愿和认知构成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那样消亡。那几节(368-372节)还说明:主是人内的仁与信,人是主内的仁与信。但有人会问,人怎么才能进入这结合?答复是,除非通过悔改在某种程度上移除自己的恶,否则他无法进入。我们说过,人必须移除邪恶,因为没有人这一方的配合,主就不能直接成就这一切。本章和后面自由意志那一章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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