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之后,天使将手伸入银鼎,从里面取出第二张纸,从中读到内容如上:“我们隔间的同胞一致认为:婚姻之爱的源头和婚姻的源头是一样的。婚姻是法律规定的,以约束人对通奸的天生欲望,免得它毁灭灵魂,毒害理性心智,败坏行为,并以疾病掏空身体。通奸是野兽而非人的行为,是兽性,而非理性,是野蛮人的行径,非基督徒所为。婚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这类行为是危险的,婚姻之爱则与婚姻一同发展。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也一样,它取决于弃绝任意淫乱的贞洁。原因在于,对只衷爱自己妻子的人来说,这种活力或性能力就限于一个女人,因此被收聚在一起,可以说集中起来。这便使它变得高尚,并通过剔除杂质使之成为精华,否则,它就会分散,流向四面八方。我们五人中有一位牧师还补充预定的观念,作为这种活力或性能力的一个原因,他说:‘婚姻不是预定的吗?既如此,由此而来的后代和生育他们的各种能力不也是预定的吗?’他认定这个原因,还为此发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B(荷兰)。听到这话,有人以嘲弄的语气说:“预定论!好一个性无能的借口。”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