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之后,天使将手伸入银鼎,从里面取出第二张纸,从中读到内容如上:“我们隔间的同胞一致认为:婚姻之爱的源头和婚姻的源头是一样的。婚姻是法律规定的,以约束人对通奸的天生欲望,免得它毁灭灵魂,毒害理性心智,败坏行为,并以疾病掏空身体。通奸是野兽而非人的行为,是兽性,而非理性,是野蛮人的行径,非基督徒所为。婚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这类行为是危险的,婚姻之爱则与婚姻一同发展。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也一样,它取决于弃绝任意淫乱的贞洁。原因在于,对只衷爱自己妻子的人来说,这种活力或性能力就限于一个女人,因此被收聚在一起,可以说集中起来。这便使它变得高尚,并通过剔除杂质使之成为精华,否则,它就会分散,流向四面八方。我们五人中有一位牧师还补充预定的观念,作为这种活力或性能力的一个原因,他说:‘婚姻不是预定的吗?既如此,由此而来的后代和生育他们的各种能力不也是预定的吗?’他认定这个原因,还为此发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B(荷兰)。听到这话,有人以嘲弄的语气说:“预定论!好一个性无能的借口。”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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