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05

105.之后,天使将

105.之后,天使将手伸入银鼎,从里面取出第二张纸,从中读到内容如上:“我们隔间的同胞一致认为:婚姻之爱的源头和婚姻的源头是一样的。婚姻是法律规定的,以约束人对通奸的天生欲望,免得它毁灭灵魂,毒害理性心智,败坏行为,并以疾病掏空身体。通奸是野兽而非人的行为,是兽性,而非理性,是野蛮人的行径,非基督徒所为。婚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这类行为是危险的,婚姻之爱则与婚姻一同发展。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也一样,它取决于弃绝任意淫乱的贞洁。原因在于,对只衷爱自己妻子的人来说,这种活力或性能力就限于一个女人,因此被收聚在一起,可以说集中起来。这便使它变得高尚,并通过剔除杂质使之成为精华,否则,它就会分散,流向四面八方。我们五人中有一位牧师还补充预定的观念,作为这种活力或性能力的一个原因,他说:‘婚姻不是预定的吗?既如此,由此而来的后代和生育他们的各种能力不也是预定的吗?’他认定这个原因,还为此发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B(荷兰)。听到这话,有人以嘲弄的语气说:“预定论!好一个性无能的借口。”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8

SS88.由于圣言的

SS88.由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或也可说,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在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还提到“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好像他们是两位,尽管他们为一;事实上,“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尽管这两位是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4, 38, 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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