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日出前的一天清晨,我朝灵界东方望去,只见四个骑马人仿佛从闪耀着黎明火光的云层中飞出来。他们头戴冠盔,双臂似乎插上了翅膀,身穿浅橙色外衣,打扮得像赛马者。他们起身拉紧马鬃上的缰绳,那马便疾驰而去,仿佛脚上长有翅膀。我的目光追随着他们的路线,确切地说,追随着他们的飞行,一心想知道他们要往哪里去;看哪,这三个骑马人分散到南、西、北三个方向,第四个跑了没多远停在了东方。
我对此困惑不已,就仰望天堂,询问这些骑马人要往何处去。得到的答复是:“他们被派往欧洲各国的智者那里去,这些人在进行判断时善于推理,头脑敏锐,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因天赋异禀而赫赫有名。他们被召来,是为了解开这个秘密,即: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从天上被告知:“稍等片刻,你会看到二十七辆马车。三辆载有西班牙人,三辆载有法国人,三辆载有意大利人,三辆载有德国人,三辆载有荷兰人,三辆载有英国人,三辆载有瑞典人,三辆载有丹麦人,三辆载有波兰人。”两个小时后,这些马车映入眼帘,拉车的浅色小马饰有华丽的马具。只见他们朝东南边界处的一栋高大建筑疾驶而去。乘车的人都在这幢建筑周围下车,在高昂的灵里进入其中。
这时,我被告知:“你也进去听听吧。”于是,我就走了进去。在勘察这建筑内部时,我发现它四四方方,四面分别对着四个方位。每一面都有三个带水晶窗格的高大窗户,窗框是橄榄木的。窗框的两边都有从墙壁突出的隆起物,就像一个个带有拱形天花板的房间,里面还有桌子。这些房间的墙壁是香柏木的,天花板是上等香木的,地板铺的是白杨木。靠东墙(这个地方看不到窗户)摆着一张包金的桌子,上面放着一顶镶满宝石的头冠。这个头冠将作为奖品或赏赐,奖给解开这个秘密的人。
我打量这几个带有屋顶的隆起物,它们就像设在窗边的一个个小隔间。我发现每个隔间都有五个来自同一个欧洲国家的人,所有人都已准备就绪,就等要进行判断的题目了。立时有天使站在这大厅中央,说:“你们要进行判断的题目是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请讨论它、得出结论,并把你们的结论写在纸上,投到金桌旁边的银鼎里。请在纸上注明你们国家的首字母。如,法国人或高卢人注上F;荷兰人或巴达维人注上B;意大利人注上I;英国人或盎格鲁人注上A;波兰人注上P;德国人注上G;西班牙人注上H*;丹麦人注上D;瑞典人注上S*。”说完这些话,天使就离开了,临走时说:“我会回来的。”于是,在窗边的各隔间内,五个同胞将注意力集中到所宣布的题目上,认真分析研究,以其出色的判断天赋作出决定,并将其写在纸上,注上他们国家的首字母,然后将纸投到银鼎里。三个小时后,这事就完成了,天使也回来了,从银鼎里依次取出这些纸,在会众面前读起来。
注:这些首字母在拉丁文中是首字母。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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