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日出前的一天清晨,我朝灵界东方望去,只见四个骑马人仿佛从闪耀着黎明火光的云层中飞出来。他们头戴冠盔,双臂似乎插上了翅膀,身穿浅橙色外衣,打扮得像赛马者。他们起身拉紧马鬃上的缰绳,那马便疾驰而去,仿佛脚上长有翅膀。我的目光追随着他们的路线,确切地说,追随着他们的飞行,一心想知道他们要往哪里去;看哪,这三个骑马人分散到南、西、北三个方向,第四个跑了没多远停在了东方。
我对此困惑不已,就仰望天堂,询问这些骑马人要往何处去。得到的答复是:“他们被派往欧洲各国的智者那里去,这些人在进行判断时善于推理,头脑敏锐,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因天赋异禀而赫赫有名。他们被召来,是为了解开这个秘密,即: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从天上被告知:“稍等片刻,你会看到二十七辆马车。三辆载有西班牙人,三辆载有法国人,三辆载有意大利人,三辆载有德国人,三辆载有荷兰人,三辆载有英国人,三辆载有瑞典人,三辆载有丹麦人,三辆载有波兰人。”两个小时后,这些马车映入眼帘,拉车的浅色小马饰有华丽的马具。只见他们朝东南边界处的一栋高大建筑疾驶而去。乘车的人都在这幢建筑周围下车,在高昂的灵里进入其中。
这时,我被告知:“你也进去听听吧。”于是,我就走了进去。在勘察这建筑内部时,我发现它四四方方,四面分别对着四个方位。每一面都有三个带水晶窗格的高大窗户,窗框是橄榄木的。窗框的两边都有从墙壁突出的隆起物,就像一个个带有拱形天花板的房间,里面还有桌子。这些房间的墙壁是香柏木的,天花板是上等香木的,地板铺的是白杨木。靠东墙(这个地方看不到窗户)摆着一张包金的桌子,上面放着一顶镶满宝石的头冠。这个头冠将作为奖品或赏赐,奖给解开这个秘密的人。
我打量这几个带有屋顶的隆起物,它们就像设在窗边的一个个小隔间。我发现每个隔间都有五个来自同一个欧洲国家的人,所有人都已准备就绪,就等要进行判断的题目了。立时有天使站在这大厅中央,说:“你们要进行判断的题目是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请讨论它、得出结论,并把你们的结论写在纸上,投到金桌旁边的银鼎里。请在纸上注明你们国家的首字母。如,法国人或高卢人注上F;荷兰人或巴达维人注上B;意大利人注上I;英国人或盎格鲁人注上A;波兰人注上P;德国人注上G;西班牙人注上H*;丹麦人注上D;瑞典人注上S*。”说完这些话,天使就离开了,临走时说:“我会回来的。”于是,在窗边的各隔间内,五个同胞将注意力集中到所宣布的题目上,认真分析研究,以其出色的判断天赋作出决定,并将其写在纸上,注上他们国家的首字母,然后将纸投到银鼎里。三个小时后,这事就完成了,天使也回来了,从银鼎里依次取出这些纸,在会众面前读起来。
注:这些首字母在拉丁文中是首字母。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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