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对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日出前的一天清晨,我朝灵界东方望去,只见四个骑马人仿佛从闪耀着黎明火光的云层中飞出来。他们头戴冠盔,双臂似乎插上了翅膀,身穿浅橙色外衣,打扮得像赛马者。他们起身拉紧马鬃上的缰绳,那马便疾驰而去,仿佛脚上长有翅膀。我的目光追随着他们的路线,确切地说,追随着他们的飞行,一心想知道他们要往哪里去;看哪,这三个骑马人分散到南、西、北三个方向,第四个跑了没多远停在了东方。
我对此困惑不已,就仰望天堂,询问这些骑马人要往何处去。得到的答复是:“他们被派往欧洲各国的智者那里去,这些人在进行判断时善于推理,头脑敏锐,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因天赋异禀而赫赫有名。他们被召来,是为了解开这个秘密,即: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从天上被告知:“稍等片刻,你会看到二十七辆马车。三辆载有西班牙人,三辆载有法国人,三辆载有意大利人,三辆载有德国人,三辆载有荷兰人,三辆载有英国人,三辆载有瑞典人,三辆载有丹麦人,三辆载有波兰人。”两个小时后,这些马车映入眼帘,拉车的浅色小马饰有华丽的马具。只见他们朝东南边界处的一栋高大建筑疾驶而去。乘车的人都在这幢建筑周围下车,在高昂的灵里进入其中。
这时,我被告知:“你也进去听听吧。”于是,我就走了进去。在勘察这建筑内部时,我发现它四四方方,四面分别对着四个方位。每一面都有三个带水晶窗格的高大窗户,窗框是橄榄木的。窗框的两边都有从墙壁突出的隆起物,就像一个个带有拱形天花板的房间,里面还有桌子。这些房间的墙壁是香柏木的,天花板是上等香木的,地板铺的是白杨木。靠东墙(这个地方看不到窗户)摆着一张包金的桌子,上面放着一顶镶满宝石的头冠。这个头冠将作为奖品或赏赐,奖给解开这个秘密的人。
我打量这几个带有屋顶的隆起物,它们就像设在窗边的一个个小隔间。我发现每个隔间都有五个来自同一个欧洲国家的人,所有人都已准备就绪,就等要进行判断的题目了。立时有天使站在这大厅中央,说:“你们要进行判断的题目是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请讨论它、得出结论,并把你们的结论写在纸上,投到金桌旁边的银鼎里。请在纸上注明你们国家的首字母。如,法国人或高卢人注上F;荷兰人或巴达维人注上B;意大利人注上I;英国人或盎格鲁人注上A;波兰人注上P;德国人注上G;西班牙人注上H*;丹麦人注上D;瑞典人注上S*。”说完这些话,天使就离开了,临走时说:“我会回来的。”于是,在窗边的各隔间内,五个同胞将注意力集中到所宣布的题目上,认真分析研究,以其出色的判断天赋作出决定,并将其写在纸上,注上他们国家的首字母,然后将纸投到银鼎里。三个小时后,这事就完成了,天使也回来了,从银鼎里依次取出这些纸,在会众面前读起来。
注:这些首字母在拉丁文中是首字母。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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