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01

101.⑿它们在最内

101.⑿它们在最内层就是这种形像,并且随着心智内层被打开,该形像会从最内层降至随后各层。人皆由三部分组成,依次是:灵魂,心智和身体。其最内层是灵魂,居间层是心智,最外层是身体。从主流入人内的一切皆流入其最内层,也就是灵魂,由此降至居间层,也就是心智,再由居间层流入最外层,也就是身体。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是以这种方式流入人内的。它直接流入他的灵魂,由此继续流入接下来的各个部分,再由这各部分流入最外面的部分。所有这些以这种方式联合构成婚姻之爱。从这种流注的概念明显可知,一对夫妻在其最内层和由此而来的随后各层上,就是良善与真理之婚姻的一个形像。

婚姻之爱 #49

49.⑸若能共同生活

49.⑸若能共同生活,他们仍是婚姻伴侣,否则,就会分开,有时是丈夫离开妻子,有时是妻子离开丈夫,有时彼此都离开。死后发生分离的原因在于,世上的结合很少基于对爱情的内在觉察,而是基于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而外在觉察掩盖了内在觉察。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起因并源于诸如属乎爱世界、爱身体之类的事物。爱世界主要涉及财富和财产,爱身体主要涉及尊严和名声。除此之外,还包括各种有吸引力的诱惑,如姿色、伪装的优雅举止,有时甚至是不贞。而且,婚姻还受制于地域,人出生和所生活的城市或城镇。在这种情况下,婚姻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限制在相识的家族,以及身份地位相匹配的人当中。正因如此,世上的婚姻绝大多数是外在的,而非同时是内在的,尽管构成婚姻的是灵魂的内在结合。然而,在人死后脱去外在、披上内在之前,这种结合无法被觉察到。这就是为何死后夫妻会有分离,随后会与相似和同类者产生新结合的原因,除非在世时就有灵魂的结合。若人从青年时代就通过主热爱、渴望、寻求与一个伴侣的合法、匹配的婚姻,并唾弃、拒绝放荡的情欲侵入他们的鼻孔,这种灵魂的结合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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