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⑿它们在最内层就是这种形像,并且随着心智内层被打开,该形像会从最内层降至随后各层。人皆由三部分组成,依次是:灵魂,心智和身体。其最内层是灵魂,居间层是心智,最外层是身体。从主流入人内的一切皆流入其最内层,也就是灵魂,由此降至居间层,也就是心智,再由居间层流入最外层,也就是身体。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是以这种方式流入人内的。它直接流入他的灵魂,由此继续流入接下来的各个部分,再由这各部分流入最外面的部分。所有这些以这种方式联合构成婚姻之爱。从这种流注的概念明显可知,一对夫妻在其最内层和由此而来的随后各层上,就是良善与真理之婚姻的一个形像。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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