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⑿它们在最内层就是这种形像,并且随着心智内层被打开,该形像会从最内层降至随后各层。人皆由三部分组成,依次是:灵魂,心智和身体。其最内层是灵魂,居间层是心智,最外层是身体。从主流入人内的一切皆流入其最内层,也就是灵魂,由此降至居间层,也就是心智,再由居间层流入最外层,也就是身体。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是以这种方式流入人内的。它直接流入他的灵魂,由此继续流入接下来的各个部分,再由这各部分流入最外面的部分。所有这些以这种方式联合构成婚姻之爱。从这种流注的概念明显可知,一对夫妻在其最内层和由此而来的随后各层上,就是良善与真理之婚姻的一个形像。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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