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

第1章 关于婚姻之

第1章 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

前言:关于天上的快乐和婚礼

1.我预见,读了接下来的内容和各章节末尾的记事后,许多人会认为它们纯属胡思乱想。但我郑重声明,它们绝非虚构捏造,而是我亲眼所见、实实在在发生的真事,而且是在我完全清醒而非无意识状态下看到的。主乐意将祂自己显现给我,并派我传达新教会的信息,这新教会就是启示录所说的新耶路撒冷。为此,主打开我心智和灵的内层,我由此得以和天使同在灵界,同时和世人同在自然界。如今,这种状态已持续了二十五年。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