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

第1章 关于婚姻之

第1章 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

前言:关于天上的快乐和婚礼

1.我预见,读了接下来的内容和各章节末尾的记事后,许多人会认为它们纯属胡思乱想。但我郑重声明,它们绝非虚构捏造,而是我亲眼所见、实实在在发生的真事,而且是在我完全清醒而非无意识状态下看到的。主乐意将祂自己显现给我,并派我传达新教会的信息,这新教会就是启示录所说的新耶路撒冷。为此,主打开我心智和灵的内层,我由此得以和天使同在灵界,同时和世人同在自然界。如今,这种状态已持续了二十五年。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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