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2.由于属灵流注源于秩序及其律法,如前所述,所以它优先于其它两种观点被学术界的智者承认并接受。源于秩序的一切都是真理,真理凭其自身固有的光,甚至在假设所在的推理官能的阴影中显现。然而,有三件事涉及在阴影中的这种假设,即:对何为灵魂的无知,对何为属灵之物的无知,以及对何为流注的无知。因此,必须先解释这三件事,然后理性官能才能看见真理本身。因为假设的真理不是真理本身,只是对真理的一种猜想。这就像借着星光在墙上所看到的一幅画,心智根据自己的想象赋予它各种形式;但天亮后,当阳光照在它上面,不仅揭示并呈现出它的总体特征,还揭示并呈现出它的各个细节时,它就显得不同了。所以,当知道何为属灵之物,它相对于属世之物是何性质,还知道何为人类灵魂及其性质,以及流入灵魂,并通过灵魂流入进行感知和思考的心智,又从心智流入身体的流注是何性质时,由这种假设所在的真理阴影产生的真理就被打开了。
但没有人能解释这些事,除非有一个人得着主的恩准,既能与灵界的天使交往,同时又能与自然界的世人交往。我已经获得这种恩准,故能描述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这两者及其性质。这种描述在《婚姻之爱》一书完成;那里以记事的形式描述了属灵之物(326–329节);人类灵魂(315节);流注(380节);更详细的(415–422节)。谁不知道,或有可能知道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从神流入人,它们流入他的灵魂,在他的心智中被感觉到;并且它们从他的思维流出,进入他的言语,从他的意愿流出,进入他的行为?
属灵流注,以及它的起源和衍生由此而来,这一点将按下列顺序来说明:
一、有两个世界:灵人和天使所居住的灵界,世人所居住的自然界。
二、灵界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自然界也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三、灵界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
四、从那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六、这两者,即热与光,或爱与智慧,合起来从神流入人的灵魂,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及其情感和思维,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言语和行为。
七、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自然世界靠这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八、因此,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就本身而言,都是死的。
九、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
十、人里面如此穿上衣服的属灵事物使他能作为一个理性和道德之人,因而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
十一、对该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
十二、人的理解力能照其理性的发育而被提升到光,也就是天堂天使所在智慧中;他的意愿能照其生活的行为而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热,也就是爱中;但意愿之爱不会被提升,除非人意愿并实行理解力的智慧所教导的事。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同。
十四、灵界有三个层级,自然界也有三个层级,一切流注皆照这些层级发生。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十六、由此明显可知,属灵流注从其源头到结果是何性质。现逐一简要说明这些命题。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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